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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进一步做好A级旅游景区安全工作

    4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A级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通知》明确,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对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精准做好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要求,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引导游客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工作。

   《通知》提出,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指导A级旅游景区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抓好景区内漂流、潜水、游水、游船等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景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等。

   《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创新形式加强对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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