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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亮点解读之八:与法同行 先行致远

    “一刀切执法”,人民群众诟病已久。今年8月,盘锦直面问题,改变执法思路,回应社会关切,在辽宁省率先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出台《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出“721”行政执法工作新模式,坚持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解决。这里服务、管理、执法三个词不是排序的简单重组,而是将被动管理化为主动服务,末端执法化为源头治理。


      执法理念的改变,折射的是城市治理水平的提升,彰显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高度。


      这次“破冰之举”也是盘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制度性的解决办法处理城市事务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等新规实施三个多月来,全市累计免罚近百万元,数千家市场主体从中受益。


      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的每一个“点”,其背后必然有民主法治建设的“面”所托举。过去五年,盘锦“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这是“老百姓口碑”铸就的第一,更是这座城市以人民为中心,耕耘民主法治建设的硕果集成。


      启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靠什么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靠什么护航?党代会报告给出逻辑清晰的回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凝聚人心,以法治保驾护航。”


     在这里,法治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选题、必答题,是硬底气、硬保障、硬支撑。


为民初心里科学地“立”

——以高质量立法筑牢法治盘锦建设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的美好愿景,离不开社会安全稳定。法治中国建设驶入快车道的今天,我们党更加强调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法治才是实现地区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讲,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与建设法治盘锦同途共向。


      沐思想之光,循法治之道。党代会报告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思考和行动,从多维度架构起进一步促进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钢筋铁骨”:在指导思想层面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奋斗目标层面提出“平安建设走在前列,建成和谐稳定的‘平安之城’”;在推进导向层面提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在具体落实层面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扎实推进法治盘锦建设,纵深推进平安盘锦建设”。


      报告既有整体谋划,也下“绣花功夫”。随着“一规划两纲要”三位一体的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展现在世人面前,护航美好生活,法治中国建设开启崭新局面。应势而谋,因势而动。盘锦的法治建设如何能跟上时代、紧随发展的脚步?党代会报告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同步谋划,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在法治盘锦建设板块中“科学立法”的引领地位凸显,同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齐发力。其中“加强‘小快灵’立法”成为核心亮点。它在立法中以小口切入,不盲目追求“大而全”,以治理难题的解决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立法进度,缩短草案形成的时间,避免“久拖不出”;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得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盘锦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坚持党管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最大程度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推动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振兴发展需要衔接,很好发挥了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6年,为对占全市土地面积一半以上的自然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盘锦积极探索制定出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具有首创性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盘锦湿地保护条例》。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物业服务不到位、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民声入耳入心,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及时把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解决举措转化为规范的法律机制,将机动车停放管理、物业管理、文明行为促进等用法规形式固化下来。“切口”虽小,针对性却很强。可以说,“小快灵”解决了大问题。仅2020年一年,盘锦就主导立法6项,实现高质量立法新突破,在地市级立法工作中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盘锦按下立法“快进键”的同时,引领法治盘锦建设迈入新征程。


攻坚克难中果敢地“破”

——以破浪前行之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盘锦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平安是一座城市发展最令人安心的那抹底色。盘锦今朝更繁华,而平安盘锦建设造就的稳定社会环境、安全治安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成为盘锦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基石。


      平安盘锦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升级的过程。在全面小康的新时代背景下,党代会报告明示未来五年新方向:把实现“平安建设走在前列”纳入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六个走在前列”内容之一,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建成和谐稳定的‘平安之城’”。


      方向决定前途。把牢正确前进方向,才能靶向发力,把握主动。踏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平安盘锦建设的领域更加宽广、手段更加多元,风险和挑战也更为复杂。党代会报告中,新一届市委把握大“势”,再接再厉、提高站位、再开新局,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盘锦”。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盘锦,是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新挑战的制胜之道。党代会报告明确把“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盘锦的“牛鼻子”来抓,注重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谋划布局,打出一套维护地区“大平安”的“安全组合拳”。“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一马当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经济安全是地区总体安全的基础,“力争全域纳入国家政府债务化解试点,扎实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以确保安全发展。社会稳定和安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做好信访矛盾源头排查化解,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掷地有声。再注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边海防等各领域的“安全因子”,盘锦全面织就起新时代维护地域平安稳定的“安全网”。透过这张网可以窥见新征程上市委“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安全城市”的硬核担当。


      “明知征途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平安盘锦建设的“升级之路”并不平坦,且挑战困难重重。勇攀高峰的志气之下,更要强化攻坚克难精神,破除一切“不安全”思想和行为的阻碍。攻坚克难是盘锦人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从当年的披荆斩棘寻油龙、盐碱滩上植绿洲到今天万众共创文明城、全民参战抗疫情,攻坚克难精神始终在传承、延续。


      夺取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的新胜利要继续攻坚克难,直面风险挑战,勇于担当,破浪前行。通读党代会报告,攻坚克难精神频频闪现光芒。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攻克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破除劳动力和人才流动障碍,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为解决停车难、出行难等问题,坚持每年办好一批民生实事;为建设“信用盘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完善企业违法行为倒查问责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治理;用发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牢牢守住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底线……这里的每一项任务不妥善处理都可能化为威胁发展和安全的新风险点、拦路虎,现实也倒逼我们要继续勇于攻坚、善于克难,把“平安盘锦”这张名片打磨得更加亮丽。


与法同行中聚力地“筑”

——以法治新风尚引领全民共筑平安之城


      办好盘锦的法治之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党代会报告把“推动各级干部主动学法守法”放在推进法治盘锦建设的头一条,充分体现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方领导干部对待法治的态度直接决定着一方社会对待法治的态度,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随着盘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紧压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间越来越入脑入心。全新的理念引导下,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加速提升,更有力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取得重要进展”,创造了在省内率先开展向镇街赋权明责增效工作,率先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工作亮点。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实践。党代会报告在普法章节,“点名”盘锦的普法阵地建设亮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近年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盘锦不断发展,现有社区都建立起“居民评理说事点”,成为百姓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未来,我们将持续放大这一普法载体平台优势,通过“小平台”来撬动“大普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见之于行”,全面提升人民可体验、可触摸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从群众需求出发,更加注重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全过程,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条文”变成“活生生的案例”。盘锦把地方性法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将今后每年的7月定为盘锦地方条例宣传月,真正让地方性法规内容在市民中耳熟能详、能懂会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正在盘锦成为新风尚,法治正在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新征程上打造“平安之城”,你我一起奔跑。只要我们以市第八次党代会为新坐标、新起点,把大会精神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盘锦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就能在法治轨道上强劲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法治像阳光一样温暖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护航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走稳走实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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