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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47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盘锦市第七次党代会、盘锦市委七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全力创建首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立足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发展战略定位,全力发展全域旅游,扎实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充分释放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能,为盘锦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做大做强全市旅游企业,培育旅游领军企业;遵循旅游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上的职能定位,积极发挥对全域旅游发展的统筹引导作用。

2、深化改革,创新驱动。

通过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资源管理体制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充分释放旅游产业的动力和活力;推动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大旅游产业发展新机制,构建盘锦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3、统筹融合,协同发展。

统筹区域资源开发,努力建设“处处是风景、时时见风景”的区域大环境,爱护美丽生态,建好美丽城乡;统筹规划区域空间布局,全力培育休闲度假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突出特色化、标准化和国际化,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游客多元化市场需求;统筹区域市场运营,构建政企联合的市场营销模式,协同开发建设客源地,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以“旅游+”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地域、全产业、全资源融合,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和公共服务,推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4、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把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作为阶段性目标,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倡导全市的建设者、管理者、经营者和广大游客、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合力建设世界知名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规范文明旅游秩序,将盘锦市打造成主客共享、宜居宜游的美丽和谐幸福新家园。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旅游综合总收入年均增长16%,游客接待量年均增长15%。入境游年均增长12%,过夜游年均增长12%,延长游客平均停留时间提高1倍,达到2.4天。旅游新增就业占年度新增就业人数超过20%。到2025年,总体实现全域旅游发展,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30年,拥有完整的世界级旅游产品体系、完善的多元化客源市场体系和完备的国际化城市服务功能,将盘锦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重点任务

创新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按照国际化、标准化、特色化的要求,围绕世界知名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优化旅游产品供给结构和旅游功能空间布局,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大旅游产业发展治理体系。将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及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相互支撑,突出全域推动、全业共建、全民共享,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功效,全面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将盘锦市建设成为全域化美丽和谐的幸福新家园。

(一)实施全域景观,打造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1、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充分依托和深度挖掘旅游资源,着力发展生态度假、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温泉旅游等传统业态,探索发展邮轮游艇、体育休闲、慢行系统、低空飞行、自驾车房车等新兴业态。加快建设一批主题度假区、高品质景区景点、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综合体、汤宿休闲区。布局推进规范化、标准化邮轮游艇码头、汽车露营地、运动休闲旅游基地建设。推出红海滩+辽河口文化、+温泉、+民宿、+体育、+研学等旅游线路,构建以红海滩、辽河口、稻艺文化园、广厦艺术街为代表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慢生活”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2、创建国际化旅游品牌。将红海滩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引擎,提高号召力,成为招徕国际国内游客的核心吸引物。将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将红海滩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大对红海滩品牌的国际宣传推广,全面提升红海滩湿地生态、休闲度假、户外运动、文化创意、温泉康养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强化重点板块建设。辽东湾新区重点完善二界沟渔村、金帛海滩、田庄台古镇、荣兴镇等服务功能,推进邮轮码头、含章湖等项目建设。大洼区重点打造辽河口稻艺文化园,推进特色民宿产业发展,完善天沐、恒隆等温泉产品功能,提升稻田慢行系统,打造“自在慢城”。兴隆台区进一步提升广厦艺术街服务功能,晋升4A级旅游景区。推进石油主题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将辽河国际艺术区打造成为城市中央休闲区。双台子区要重点打造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湖滨公园游乐场,完善辽河碑林旅游服务功能,启动辽河水利风景区建设,打造辽河城区湿地核心景区盘山县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旅游综合服务区,深挖绕阳湖生态旅游资源,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辽河口经济区深化与诚通集团合作,整体推进辽河口旅游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4、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实施旅游品质提升工程,按照国际化的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各类旅游产品的辽河口文化内涵和服务水平,打造旅游创意城市。推进主要传统景区,挖掘人文价值,完善配套设施,打造高品质复合型旅游景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重点培育精品民宿、文化休闲、温泉康养等高品质产品。打造升级版农家乐,实现公司化运营管理。引进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突出抓好国际名品折扣购物中心、国际商品保税展示中心等项目招商,构建区域购物中心。推动二界沟、荣兴、田庄台、赵圈河、盘山驿等特色小镇发展,打造国家级旅游特色小镇。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工程,培育一批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全面推进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

5、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围绕城市形象宣传和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加大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盘锦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市级统筹,定位设计盘锦旅游主题形象,整合提炼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完善境内外旅游宣传推广体系,整合旅游、宣传、文化等部门资源,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旅游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平台,拓展旅游宣传推广深度。积极利用海外旅游招商推介会、国际高端论坛、重大外事外贸文化交流活动等渠道,加大面向境外公众的旅游宣传推广。

6、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休闲和游客体验双层需求为导向,建立主客共享、投入集约、全域覆盖、城乡均质、标准规范、便捷高效的旅游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旅游交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通景公路、旅游公交体系、自驾车营地建设,打造旅游景观公路,提供自驾、骑行、步行、驿站等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旅游交通配套标识体系,打通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依托主要交通枢纽配套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全面深化旅游厕所革命,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旅游厕所,分类推进各类厕所向游客和市民开放。建立健全旅游咨询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探索建立旅游数据中心,搭建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7、深化区域旅游合作依托辽宁滨海大道,打造连接大连、锦州、营口等市的沿海旅游带,辐射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城市,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发挥2019年北京至大连高铁开通的交通优势,构建以盘锦为中心的2小时旅程旅游经济圈。与省内外知名景区合作,共同培育大东北旅游区域品牌,拓展远程旅游客源市场。推进邮轮码头建设,面向国际客源市场,推出以红海滩为亮点的国际旅游线路。

(二)推动深度融合,构建大旅游产业治理体系

1、推进实施“多规合一”。加强全域旅游顶层设计,切实推进全域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环境功能区域等重点规划融合衔接,统筹各类资源和公共服务配置,将旅游要素融入各类规划建设中,推进多领域、多层面的一体化、协同性发展。

2、推进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旅游+”战略,充分发挥旅游综合带动功能,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行业联动发展。扎实有效推进旅游与文化、农业、渔业、林业、工业、商贸、康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充分利用各类相关资源,开发特色化旅游产品,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增加关联产业的附加值。

3、培育世界级旅游领军企业。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集团投资盘锦旅游项目。加快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改革,推进盘锦文旅集团高效运营,鼓励各类产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提高整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水平和投融资能力。引导具备实力的各类旅游企业兼并重组,打造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综合型旅游企业集团。

4、建立旅游产业联盟。推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组建旅游产业联盟,吸纳旅游创意、商品研发、规划设计等有关行业企业,培育旅游行业社会中介组织,搭建大旅游产业合作平台,推进产业资源整合、发展要素集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

5、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旅游“放管服”改革。坚持环境就是第一生产力,大力推进旅游业软环境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模式。

(三)突出共建共享,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家园

1、推进社会形成共识。组织召开全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动员大会,对发展全域旅游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进行全面动员、安排部署。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发展全域旅游的共识,营造合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社会氛围。

2、促进旅游增收致富。积极拓展旅游就业空间,引导旅游企业优先雇佣本地居民。推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以旅游带动农副特产销售,增加农业和农民收入。大力推进工艺美术品生产,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

3、增加公共游憩空间。推动各地建设特色鲜明、文景融合、美观靓丽的休闲街区,提升城市休闲和旅游功能。突出公共场所的旅游休闲功能,加快推进城市公园、休闲广场、公共绿地、城市绿道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向居民免费开放。

4、推动区域旅游无障碍。推进重点旅游景点、A级旅游景区、主要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特定人群提供无障碍旅游服务。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进旅游市场主体合作发展,在全市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景区互推、游客互送,发行旅游联票、旅游通票、旅游惠民一卡通,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5、引导旅游创新创业。大力培育创业型个体私营旅游经济,鼓励城镇居民进行旅游创业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文化艺术专家等到农村去创业,开发突出文化创意与乡土乡情相融合的特色民宿、庄园、小镇等乡村旅游产品,促进相关产业要素集聚,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

6、构建文明和谐旅游环境。倡导文明旅游,大力开展旅游普法和文明旅游宣导活动,印发《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旅游文明公约》,广泛传播文明旅游理念,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推进旅游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大力发动各旅游企业和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活动,树立“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自觉观念,提升居民整体旅游意识和文明素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构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全域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域旅游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抓好全域旅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形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合力。

2、加大旅游投入。根据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市级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用于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宣传推广、“引客入盘”补贴和重点项目建设奖励,各县区、经济区参照执行。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统筹国家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建设。各类建设资金要注重与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合使用。

3、落实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研究制定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保障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供给,落实旅游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建立年度重点旅游项目审核与旅游用地供应的联动机制,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可以单独选址方式报批。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建设旅游项目,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4、推进旅游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旅游项目的融资支持。支持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支持旅游企业采取发行债券、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推进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开发模式。

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培养选拔体系,积极引进旅游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和高端旅游策划、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旅游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整合利用涉旅院校专业教育资源,完善市、县(区)、企业三级旅游培训网络体系,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扎实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专业轮训、乡村旅游专项培训、旅游企业中高级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6、完善绩效考评监督。将全域旅游发展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当中,将全域旅游发展目标和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全域旅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地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统推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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