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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两处“小红楼”名列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1月12日

近日,国务院核定井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市侵华日本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列入其中,这是继甲午战争田庄台遗址后,市文物局在2018年申报成功的第二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红楼旧址位于双台子区胜利街道胜利社区胜利街,建于民国ニ十ニ年(1932年),为砖混结构的二层小楼,坐东朝西,主体呈长方形,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占地面积575平方米。因以清水红砖砌筑,当地俗称“小红楼”,为当时盘山县城最高建筑,一层为办公室、留置场(拘留室)、刑讯室及驻军宿舍,二层为暸望楼,东南角与西北角各设有圆形碉堡,楼顶有女儿墙,置有军事垛口、射击口。是侵华日军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为控制沟营铁路、运送军需、掠夺东北物资所建的军事指挥机关。

小红楼旧址1995年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市政府出资修复,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证,免费对外开放展出200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列为辽宁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5年被列为省关心下代委员会教育基地。

侵华日军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是日伪时期在东北地区留下的同类建筑中保存最完整、状况最好的建筑之一,是日军侵略中国领土、屠杀中国军民的历史罪证,对研究中国近代史、东北抗联历史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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