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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文旅行业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体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对文体旅行业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监督举报,现将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通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市县区文旅部门联系电话:
    市文旅广电局:0427-2810663
    盘山县:0427-5586309
    双台子区:0427-2360404
    兴隆台区:0427-2831608
    大洼区:0427-3531138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文旅行业违反疫情防控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关于加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防疫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外出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旅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所有来(返)盘人员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抵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要随意流动。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暂停举办各类演出、促销、展销活动。不举办有外省市人员参加的各类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活动。控制宴席人数,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歌舞厅、KTV、酒吧、影剧院、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台球厅、福利彩票站、室内体育健身场馆、游泳馆、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监所、养老机构、光荣院、福利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六、发挥医疗机构、药店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就诊患者及购药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遇可疑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对不落实防疫措施或违反防疫规定的严肃处理。
    七、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八、大型商超、生鲜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停业整顿。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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