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动态要闻

关于我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关于我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目前,我市周边城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5月4日(星期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5月8日(星期日)全市静态式区域核酸检测计划不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我市区域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采样时间


2022年5月4日7:30—12:30 :全体核酸检测对象(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核酸采样在5月5日进行)。


14:30—16:30 :返盘人员在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采集。


三、采样地点


由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


四、提示事项


(一)按照属地原则,所有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出租房房主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五一”假期外出人员须在5月4日14时前返盘,参加核酸采样。


(二)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


(三)进行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


(四)48小时内打过疫苗的人员不能参加核酸采样,需提前向社区(村)报备。


(五)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由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六)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48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要做好相关工作预案,督促职工参加采样,并于5月5日对本单位职工参与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核查。


(八)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其健康码将按规定赋黄码,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公共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证明的通告
下一篇: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游客 “五一”假期疫情防控莫放松 安全文明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