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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发布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日前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明确,疫情低风险地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属地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暂停营业。

《工作指南》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物资设备;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做好有效通风换气、做好科学餐饮、做好防控宣传、疫情出现后做好专业消杀和卫生学评价。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消费者防护要做到有入口检测措施、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有安全距离措施;员工防护要加强疫苗接种、加强健康监测、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工作指南》要求,发现疑似病例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信息来源:美好辽宁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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