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召开
- 发布日期:2022-12-30
- 浏览次数:65
12月29日,市政协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及会议议程、日程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新闻发布。
政协盘锦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将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召开
会期3天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团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盘锦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的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总结2022年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人才聚集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政协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盘锦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盘锦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表彰2022年度政协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
(四)列席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
(五)大会发言;
(六)选举;
(七)审议并通过政协盘锦市第九届委员会关于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政协盘锦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决议。
辽宁日报、市融媒体发展中心、辽河油田新闻中心的20多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