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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371

盘文旅广发[2022]84号

市政府: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遗等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文化体系持续完善。

1.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开展文化进景区、戏曲进乡村、演出进广场等70场,送图书信息32场,送文化辅导28次,举办了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专场演出,在全市各县区巡演。开展“艺”心战疫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创作音乐、舞蹈、书画作品84个。

2.积极推动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参加全国第七次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推动未达到部颁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图书馆通过优化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进行提档升级,逐步达到部颁二级(含)以上标准。

3.创新打造“图书+银行”项目。携手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合作建设4家“银行里的城市书房”。为公众免费提供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举办文化展览和小型读书会等文化活动,实现图书馆、银行、周边居民多方受益共享。

4.稳步推动两馆数字化建设。推动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云建设。市文化馆完成100条服务信息采集、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70条,完成慕课、艺术普及视频时长2小时。市图书馆全年共完成2万条《盘锦日报》数字资源颗粒建设和标签标引项目加工工作。

5.持续开展文化艺术创作。鼓励艺术工作者结合盘锦地域文化资源,开展文化艺术创作。策划创作了以盘锦市“特等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赵仕伟为原型的音舞诗剧《养鹤人》,录制了以红海滩、江南风情园、辽河碑林等景区为背景拍摄了舞蹈作品《水韵·青莲》。原创舞蹈作品《唠叨妈妈》,荣获辽宁省第十七届群星奖。

6.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交流。组织我市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上口子高跷参加新疆江格尔文化旅游节,促进我市与对口支援地区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两地文化艺术交流,加深两地人民的友谊和合作。

7.跟踪问效公共文化设施运行。在全市开展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了运行管理情况排查工作台账,排查出存在问题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4家,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3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不断提高了服务效能。

(二)文旅产业全面发展。

1.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文旅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争创国家级、省级督查激励对象城市,我市成为辽宁省三个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公示城市之一。全力组织、推动百年福街、广厦艺术街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并双双进入首批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2.积极为文旅企业纾困。首届“春暖辽河,乐享盘锦”文化旅游消费季系列活动圆满结束,直接参与人数超过20万人次,带动文旅消费1800万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假日旅游休闲经济持续“加热”,红海湿地温泉乐园、北旅田园谷仓民宿、中央堡萌宠大世界等实现了“口碑”“效应”双丰收。重点旅游景区假日旅游接待有序恢复。

3.夯实重点项目支撑基础。截止8月底,全市续建重点项目完成总投资1.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5%。“双台城”项目主体框架竣工,进入内部装修装饰阶段;北旅田园温泉民宿二期工程竣工,室外温泉乐园投入使用;红海湿地温泉三期项目启动,大洼温泉小镇项目全面对外招商。

4.激活冬季冰雪市场。北旅田园“冰雪大世界”、中央堡“冰雪嘉年华”、疙瘩楼“冰雪欢乐湖”、蟹蟹王国“冰雪天地”等成为冬季冰雪旅游热点。红海滩廊道、金帛滩等冰凌景观受到摄影爱好者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冬季冰雪旅游人次超过20万人次。

5.启动“盘锦有礼”工程。按照《盘锦有礼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征集“盘锦有礼”城市礼物旅游商品。共征集各类文创商品、非遗工艺品、特色产品等190多种(件),经初步遴选,最后确定43种(类)旅游商品入围2022年首批盘锦有礼城市礼物推荐清单。

(三)体育事业亮点纷呈。

1.巩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按照省、市计划,2022年共建设各类健身设施104套,其中:省援建农民体育工程60套、笼式足球2个;市级投入建设农民体育工程20套、城市健身路径20套、笼式篮球场2个。目前,建设地址已经确定,各项建设工作正进按照要求和程序有序推进。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率。组织开展全市健身设施维护维修调研,重点排查各类体育器材使用情况及损坏情况,计划列支13万元,继续做好全市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提高健身设施使用率,保证人民群众健身安全。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营造全民健身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积极响应国家“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号召,开展“盘锦冬泳 助力冬奥”活动,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组织市民免费参与民俗传统冰嬉运动。组织多家体育社会团体,开展以“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纪念毛泽东同志题词70周年”为主题,共8项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升盘锦市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各类体育组织在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开展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宣传“8·8全民健身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推广新修订的《体育法》,围绕“幸福盘锦人”主题,打造盘锦特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同时,扩大红海滩廊道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体育+旅游产业发展。

4.推进体育场馆市民低免开放。助力支持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资金,争取国家129万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资金,切实提升我市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和利用率。指导盘锦市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服务质量,加大智能化建设,改造场馆环境,举办各类公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保证每周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5.积极参加省冬运会2021年12月、2022年1月份和2月份我市分别参加了辽宁省第一届冬运会单板滑雪平行项目、自由式滑雪U形场地技巧、单板滑雪坡面障碍技术。分别获得三个第二名、一个第三名、一个第五名、一个第六名的成绩。

(四)文旅宣传推介成效显著。

1.加强宣传,树立城市形象。一是先后参加老挝中国文化中心的部省合作“冬奥在北京 冰雪游辽宁”冰雪风光图片展、首尔中国文化中心媒体平台“辽宁海外推广周”图片展、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和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媒体平台图片展,盘锦冬季旅游资源和冰凌穿越活动吸引了海外游客的目光。二是借助朝凌高铁开通之际,为进一步稳固京津冀重点客源市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我市在北京朝阳站设置灯箱广告宣传,大幅红滩绿苇广告吸引各地游客驻足,大力提高我市知名度,提升招徕能力。

2.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媒体。制作发布网红王建国跨年视频《世界这么大 王建国喊你来盘锦个度假》发布工作。在国家文旅部视频号、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百度、腾讯、搜狐、网易、澎湃、UC、文旅中国、新浪、头条等新媒体,以及市文旅广电局公众号、视频号,市网信办、辽河晚报、大洼宣传等官媒陆续发布宣传,其中,市文旅广电局视频号浏览量达2.2w+次。

3.聚焦抗疫,彰显文旅力量。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全局抗疫工作,及时反映全局防疫工作状态和成果。发布了《齐心抗疫 共筑长城-市文旅行业防疫工作纪实》、《夜查!筑牢文化市场疫情防控安全网》、 力同心,携手抗疫,文旅在行动!——燕瑜伽医疗救护车报到》等原创稿件20条。利用视频号发布了《辽河口宝藏,我们的信心与力量》、《春暖花开》、《亲吻 口罩》、《人间》、《全民都来抗疫情》等文艺作品,用艺术的形式致敬一线的英雄,激励全市人民众志成城,砥砺前行,全力抗疫。

(五)文物非遗保护扎实有效。

1.抓好重点文物建筑保护建设。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的“四有”档案,重新划定“老边道”遗址的保护范围,设立长城遗址保护标识。修复与设立保护设施,在“老边道”遗址周边加修铁丝围挡,并禁止在遗址上种植农作物及开展其他活动,避免文物遗址的再次破坏。打造长城文化展区,利用得胜村现有的公益场馆,专门打造一个长城文化展示区,用于展示盘山明长城的历史文化和相关知识。目前,已邀请沈阳建筑大学完成《盘山县得胜街道得胜村明长城遗址建设保护规划与设计》工作,已通过市长城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省长城领导小组审批。

2.抓好非遗传承保护。启动传统工艺美术调研工作,将传统工艺美术的历史沿革及工艺流程、文化价值等作为调研重点,拟定调研提纲,已经开展排船、苇编、刺绣等项目实地调研。开展“端午安康”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活动。汇集大辽河流域的民间美食、工美、民俗等优质非遗,加之旗袍走秀、大米粒人偶的倾力热场,在景区呈现浓厚的地域特色端午节风情。举办“云游非遗·寻味大辽河影像展”。将田庄台小吃、田庄台龙舞、新开狮舞、辽河摆渡习俗、端午节日常礼俗,小亮沟苇编、大辽河端午剪纸等非遗项目,以“传承人话非遗”的形式,通过微视频将非遗全网展播,让观众系统“云游”我市非遗保护成果,感受大辽河的文化内涵与生态文明。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力抓好文旅经济指标,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1.持续推进冰雪项目建设。依托冰雪、温泉、乡村、文创、美食、民俗等特色文旅资源,丰富冬季“冰雪温泉”主题产品,做大做强“北旅田园冰雪嘉年华”等特色项目,提升冬季旅游产品品质。

2.扶持文化旅游消费街区建设。鼓励扶持“文旅夜经济”发展,开发符合盘锦城市气质、凸显文化个性的夜间旅游产品,通过活化历史文化、弘扬民俗节庆,打造广厦艺术街、百年福街、辽河湿地公园等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街区。

3.持续实施“盘锦有礼后备箱”工程。做好盘锦城市旅游商品销售网络建设,遴选更迭第二批盘锦有礼优秀文创商品,深入推介宣传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地方特产,叫响“盘锦”地域文创品牌。

4.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持续推动红海滩风景廊道景区打造省级智慧旅游景区,争创旅游科技园区。依托5G技术优势,推进无人机VR视觉体验、数字化语音讲解、大数据客流分析系统等高新技术在景区的应用实施。推动实现国有旅游景区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

5.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进一步做大做强国家级、省级重点旅游村产业规模,打造特色产品体系。扶持民宿协会健康发展,整合乡村民宿资源,叫响“盘锦民宿”品牌。持续实施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工程,推出以红树莓基地为核心的西部乡村游线路。鼓励乡村旅游项目精品化发展,打造城市居民文旅消费新载体

(二)全力抓好文化事业繁荣,提升文体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指导各县区制定出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考核明细,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均等化发展,高质量推进各县区公共文化均衡发展。                                                                                                                                                     

2.深入进行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数字化运作,依托具备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性文化机构等,设立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把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延伸到农村、基层。

3.不断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信息、公开监督、需求反馈、评价绩效管理等机制,提高文化站的知晓度和文化活动参与率,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效能。

4.高标准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充分发挥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作用,组织各级文艺团体持续开展四季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其中,惠民演出不少于120场,送图书信息不少于50场,送文化辅导不少于40次。

5.积极参加省第十二届艺术节。做好以盘锦市“特等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赵仕伟为原型的音舞诗剧《养鹤人》的创排、展演和参评工作,通过艺术作品讲好盘锦故事,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主办的第十二届辽宁省艺术节中再创佳绩。

6.加快建设数字公共文化。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开展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建设和开放水平。

7.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展公益惠民演出、戏曲进乡村、文艺团队进景区等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创作生产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8.不断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旅游产业功能融合。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工作思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释放展示、交流、传播的“城市会客厅”功能。积极探索将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实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深度融合。

(三)全力抓好体育事业发展,强化全民健身意识。

1.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一是积极开展项目种类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赛事,持续做好“万人徒步大会”“8·8全民健身日”“最北海岸线冰凌穿越生存挑战赛”等赛事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开展互联网+体育赛事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倡导全新的全民健身理念,宣传全民健身意义,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三是选派优秀的体育组织、个人积极参加国家、省各类群众体育赛事,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群众体育工作,提高我市群众体育综合实力,力争取得各级各类赛事优异成绩。

2.积极推动“三大球、三小球”,打造普遍参与的赛事活动。一是加大赛事举办,打造优秀的品牌赛事。积极推动“三大球、三小球”业余联赛,让广大运动爱好者也能参与其中,掀起全市普遍参与“三大球、三小球”健身运动的热潮。二是积极发挥社会会力量推动“三大球、三小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发挥社会骨干力量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人才建设,组织“三大球、三小球”基层培训班,培训乡镇、街道骨干,积极带动群众广泛参与“三大球、三小球”运动。

3.推进体育民生工程,夯实全民健身基础。一是严格落实体育民生工程项目,加大各类体育健身器材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的构建智能化体育健身网络,实现体育设施每年15%的更新率,保证人民群众的健身娱乐需求。二是扩大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范围,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持续建设和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夯实全民健身基础。

4.加强体育组织管理,完善体育组织奖惩制度。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体育法》及社会团体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制度化建设,重点整治人员组织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规范、赛事活动不举行的“僵尸型”社会体育组织。加强对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各类赛事活动审批和指导,做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体育组织和个人评优评先,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年检的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取缔。

5.参加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力争取得新突破。我市参加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以市体校项目为主,社会项目为辅,有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17个大项,共600多名运动员参赛,力争金牌总数和奖品总数全面超过上届省运会,为盘锦争得荣誉。

(四)全力抓好广电安全播出,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1.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告管理。规范广告播放,加强对虚假违规广告治理,突出抓好黄金时段广告监管,全力抓好医疗品、相关资讯类栏目和电视购物节目广告管理,严肃查处涉性广告,确保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联合市公安、市场、安全等部门对我市非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彻底的检查清理。加强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推进乡镇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活动。

3.加大对非法电台打击力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监听、发现、排查、定位和查处等环节的责任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五)全力抓好文物非遗保护,加大发掘推广力度。

1.完成王铁汉故居建设工程。通过文字介绍、图片展示、实物陈列等方式,展示王铁汉的生平和打响抗日第一枪的始末。归纳盘锦西部地区的民风民俗和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还原旧居生活场景。协助实施《盘山县西三镇生态旅游总体规划》,落实好《羊圈子镇才屯村文旅产业工作方案》,提炼生态资源、产业要素、配套服务等特色项目,推动盘锦西部地区文化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

2.强化非遗传承保护。推进地方性法规《盘锦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继续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推动非遗传习基地发展,积极争取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3.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一是完成得胜长城遗址展示工程文物确认,积极配合省考古院进行文物勘察。规划长城展馆的用房,确认相关长城文化元素展示地点及数量、规模。完成相关用地的土地流转,拓宽核心展示区的道路。二是完成兴隆台烽火台修缮工程,解决台体漏雨、墙体裂缝、墙砖侵蚀等等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修复台基及完成周边环境改造。

(六)全力抓好市场宣传推介,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1.深入开展主流媒体宣传。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重点宣传盘锦文旅体相关信息,扩大传播覆盖面,形成舆论导向,突出盘锦文旅体的品牌价值,塑造湿地之都的品牌形象。

2.深入开展文旅融合宣传。继续围绕文旅融合发展主题,配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市创建开展宣传,助推文旅体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3.深入开展活动赛事宣传。围绕2023年重点节假日以及我市将举办的大型活动赛事,将积极配合活动赛事主办方做好宣传,提升盘锦文化旅游体育知名度。

4.深入开展对外展示宣传。2023年将继续组织各县区以及重点企业参加省文旅厅在主要客源市场地区举办的境内外重点展会,通过展会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提升湿地之都盘锦核心品牌的知名度。

 

 

 

                              市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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