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辽宁出台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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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正式出台《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托七项重点任务推进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要打造非遗活动品牌。一方面,利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非遗专场展演展示活动,推动民间社火、庙会、节庆等民俗类项目与当地特色节庆活动有机结合,让游客感受当地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持续开展“非遗购物节”,建设融文化体验、旅游消费、商品展销等于一体,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非遗市集。
加大对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力度,我省将支持各市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非遗文创商品。推动各地特色饮食类非遗项目融入旅游空间,纳入旅游推广活动和旅游线路,让游客体验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扩大辽宁美食知名度和影响力。
进一步丰富非遗旅游产品供给,是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头戏。《实施方案》鼓励将非遗项目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冰雪旅游、边境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结合,其中包括鼓励将摔跤、少北拳等传统体育、游艺纳入旅游体验;鼓励各地结合生态资源特点,依托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构建传统医药康养新业态等。支持并引导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体验场所与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合作,共同设计研发、运营非遗旅游特色产品。
拓展融合发展空间载体,我省将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培育一批省级非遗体验基地。鼓励各级非遗传习基地、非遗传习所、非遗工坊、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有机融入旅游景区、街区等旅游空间建设。鼓励各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设计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非遗宣传展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