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浏览次数:141
8月28日,盘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市图书馆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文旅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舒然主持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国家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文旅广电局(市文物局)关于全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盘山县、大洼区汇报本地区普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四普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文化担当,推动我市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普查新阶段工作,狠抓贯彻落实,践行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县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文物普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推动本地区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要强化质量管控,营造浓厚氛围,严肃督查问责。各县区要安排好实地普查时间、采购实地调查设备等,进一步推动实地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举措,提高站位抓落实,聚焦重点抓落实,形成合力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盘锦市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各县(区)委宣传部部长、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文旅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市新闻媒体约5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