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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将获支持,公众知情权获保障!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

    “这部法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7年后有了新变化,完成首次修订,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11月8日上午,市司法局联合双台子区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在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团结社区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这部法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7年后有了新变化,完成首次修订,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11月8日上午,市司法局联合双台子区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在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团结社区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1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引发了广泛关注。


    在社区广场上,胜利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一边为居民发放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手册,一边为居民讲解修订该法的重大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帮助群众及时知悉,并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强化群众突发事件应对法治意识。


    当日,胜利司法所组织街道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开展关于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治培训,及时更新基层普法队伍的法治“知识库”,围绕修订后的法律全文进行学习。团结社区的“法律明白人”表示,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及时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更准确地为基层百姓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观念。

    新闻链接

    以专业能力做好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一直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所在,对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发挥积极作用。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那么媒体该如何报道突发事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总则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


信息来源: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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