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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两节”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地域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决定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在欢乐、文明、和谐、喜庆的氛围中欢度佳节,分享滨海新盘锦建设的成功喜悦。现就我市开展“两节”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文化活动,集中展示多姿多彩的传统民间艺术和近年来我市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助推城市假日经济和夜经济发展。从而,大力弘扬盘锦转型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全市干部群众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群众建设滨海新盘锦的热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1.彩灯观赏

今年彩灯观赏活动,要继承往年活动的好办法好形式,坚持节约、简朴、热烈、节能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经济唱戏、群众参与”的方式,做到活动声势不减、氛围不弱、效果更好。各地区灯展活动要突出“万马奔腾闹元宵,魅力湿地再辉煌”的主题,体现传统性、地域性、群众性特色,充分展现我市转型发展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市民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充分展示我市民俗传统文化内涵。

彩灯制作和布展,可采取四种方法途径实施:一是由市、县、区政府分别结合街区亮化工程,设立沿街沿路观赏彩灯区;二是由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动员所属企业商家,制作宣传企业文化、节日民俗文化的彩灯,在便于群众观赏的中心广场集中展示;三是市区可结合商业街亮化美化工程,统一制作和布置彩灯,推动夜经济发展。四是组织市民灯展有奖征集活动,动员全民参与,体现活动的群众性。

请各县区、经济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观赏路线图,于1月2日前报市文化广电局。

2.文化展演

(1)新年音乐会。1月17日,由市文化广电局、移动公司主办“迎新年音乐会”。

(2)百姓舞台。各县区充分利用会堂等文化活动场所搭建百姓大舞台,精心设计主题文艺演出,烘托节日文化氛围。

(3)传统文化展演。在市、县区、乡镇、街道等各中心广场组织秧歌高跷、舞龙舞狮、威风锣鼓、腰鼓等表演。

(4)现代劲舞。利用艺术学校、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劲舞、街舞、拉丁舞等现代炫彩舞蹈展演。

3.民俗文化展。在兴隆台步行街、水游城廊道开展“喜迎元宵——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惠民展演展示”活动,邀请全省民间代表性传承人来盘锦现场展示各种绝技,让市民既欣赏艺术作品,又观赏传统民间艺术制作的精彩表演,带动城市假日经济发展。

4.送戏下乡。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公益性送文化下乡活动,到乡镇、社区、村、矿区等送演出、送图书、送书画等。

5.电影晚会。举办电影晚会,开展老电影回放活动;协调各影院免费放映电影;组织各县区利用现有文化场所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周活动。

6.灯谜竟猜。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在人民会堂、世纪广场开展万盏花灯谜语竞猜活动。灯谜以“知盘锦、爱盘锦、建盘锦”为主要内容,反映盘锦第六次党代会以来美好蓝图的战略构想和生动实践,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广泛参与中凝聚共识、凝结力量、激发斗志。

三、活动组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制定详实活动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地域特点,设计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载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全力以赴完成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注重节约,办出特色。以节约、简朴为原则,各项活动要精打细算,节约资金,提高活动品质,办出特色。

(三)确保安全,密切配合。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安全预案,科学安排,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落到实处。

 

(四)城乡联动,总结宣传。要形成城乡联动局面,活动要充分惠及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自觉意识,办成群众的节日,使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共享节日快乐;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及时反映节日文化活动动态,展示文化活动成果。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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