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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开始验收啦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实地验收工作的通知》,定于2020年9月至10月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实地验收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实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参与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根据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工作总体部署,我部定于2020年9月至10月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实地验收工作。科技教育司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具体工作委托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0年9月中旬—10月中下旬。

 

二、验收对象

 

通过材料评审的28家试点单位(见附件)。

 

三、验收内容及程序

 

1.各试点单位提供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关键领域的实地验收点及简介材料,须不少于5种业态、不少于15家单位。专家组到达后随机抽取验收点,独立开展实地验收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和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验收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流程、减少人员聚集,不召开情况介绍会、现场反馈会等,也不在验收单位组织召开座谈、经验交流等会议。

 

3.专家组以实地考察、材料审验、随机访谈、重点询问、现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地验收,原则上每地验收时间为2—3天。专家组对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逐项打分,打分结果和验收报告直接报科技教育司,现场不反馈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标准实施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联络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程序。参加实地验收人员要切实做到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3.实地验收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超标准接待,验收人员差旅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总体组织协调

 

科技教育司标准和装备处

王卉 010-59882138  

武郁蕾 010-59881428

 

(二)具体工作安排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孟武斌010-65201402   

张艺驰 010-65201466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实地验收名单

 

 

附件

 

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

实地验收名单

 

河北    秦皇岛市

山西    长治市壶关县

辽宁    盘锦市

吉林    通化市集安市

黑龙江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上海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    扬州市、南京市秦淮区

浙江    嘉兴市嘉善县、湖州市

安徽    黄山市黟县

福建    三明市尤溪县

江西    吉安市青原区

山东    临沂市、德州市齐河县

河南    郑州市登封市

湖北    襄阳市

湖南    郴州市北湖区

广东    惠州市龙门县

广西    桂林市兴安县

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

四川    巴中市

贵州    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铜仁市万山区

西藏    拉萨市

甘肃    张掖市

宁夏    固原市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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