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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一处入选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207

9月3日,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的通知,公布第三批8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盘锦一处入选,为侵华日本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陈列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管理,做好抗战史料文物和英烈事迹的发掘整理、宣传陈展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拜谒、参观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充分认清日本法西斯侵略者犯下的罪行,牢记中华民族抵御侵略、奋勇抗争的历史以及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和重要历史贡献,学习宣传抗日英烈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抗战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侵华日本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位于双台子区胜利街道胜利社区胜利街,建于民国二十二年(1932年),为砖混结构的二层小楼,坐东朝西,主体呈长方形,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占地面积575平方米。因以清水红砖砌筑,被人们俗称为“小红楼”。“小红楼”一层为办公室、留置场(拘留室)、刑讯室及驻军宿舍,二层为瞭望楼,东南角与西北角各设有圆形碉堡,楼顶有女儿墙,置有军事垛口、射击口。是侵华日军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为控制沟营铁路、运送军需、掠夺东北物资所建的军事指挥机关。

侵华日本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1995年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4年盘锦市政府出资修复,作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证,免费对外开放展出。200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列为辽宁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5年被列为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基地。

侵华日军关东军护路守备队盘山分队旧址是日伪时期在东北地区留下的同类建筑中保存最完整、状况最好的建筑之一,是日军侵略中国领土、屠杀中国军民的历史罪证,对研究中国近代史、东北抗联历史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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