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拟订音乐、美术、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指导艺术似作、研究与生产。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及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