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文化馆概况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锦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群众、少数民族文化和文艺作品的理论研究、收集整理、创作、普及、培训教育和交流活动;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机构设置:根据盘锦市委要求和《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盘委办发【2018】40号),设立盘锦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盘锦市文化馆是盘锦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内设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盘委办【2020】22号文件重新核定人员编制33名,领导职数3名,正科1名,副科2名。部门设置9个科室:办公室、调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摄影部、文艺部、创编部、培训部、美术部、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少数民族文化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2021年底单位实有人数38人,包括合同制退役士兵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锦市文化馆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55.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4.2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21%。主要是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拨入丰收节活动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67万元,降低4.5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经费收入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655.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9.0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7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3万元。
2.项目支出106.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21%。主要包括:全馆免费开放项目、组织大型活动、送文化下乡、进景区、社区活动、各类公益培训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8.71万元,降低4.3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9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以收代支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02万元,项目支出8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7万元,降低4.6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521.45万元,占8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占9.49%;卫生健康支出20.01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32.55万元,占5.14%。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1.45万元,具体包括:
(1)群众文化支出461.25,主要用于市文化馆人员经费支出、日常运行、免费开放、文化大院绿地养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6%,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场馆维修、数字化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万元,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
3.卫生健康支出20.01万元,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
4.住房保障支出32.55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类资金决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类资金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较上年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34万元、津贴补贴105.73万元、奖金14.63万元、绩效工资8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万元、退休费6.57万元、抚恤金5.82万元、生活补助1.38万元、住房公积金32.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0.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8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54万元、电费5.56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取暖费10.54万元、维修(护)费2.22万元、专用材料费5.07万元、劳务费4.32万元、工会经费5.43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锦市文化馆为事业单位,根据机关运行经费的定义,本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房屋面积170.3平方米,价值11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70.3平方米,价值11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辆,价值13.33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1.41万元,自评得分100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35.2万元,自评平均得分100分。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单位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0;二是0;三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0;二是0;三是0。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既定目标完成30万元预算,包括全年开展文体活动5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2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2次,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参与率逐年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持续推动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向好发展,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完成绩效目标工作。
(2)“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文化云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既定目标完成5.2万元预算,包括全年采集场馆及其活动信息数量100条,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时长2小时,公共文化云项目年度重点任务完成率100%,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5%,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5%,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完成绩效目标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8.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9.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0.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21.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22.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险缴费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量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7.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2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说反映上述科日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1.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3.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4.手续费: 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5.水费: 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6.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7.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8.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39.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会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0.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1.因公出国(境)费用: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2.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 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3.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 的费用。
44.会议费: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 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5.培训费: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 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6.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7.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48.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
49.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50.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 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1.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2.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3.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5.其他交通费用: 反秧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56.税金及附加费用: 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9.离休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0.退休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1.退职(役)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62.抚恤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慎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63.生活补助: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64.救济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困难群众、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同资源桔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65.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车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获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尚未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
66.助学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道修生生活费等。
67.奖励金 :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助、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8.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故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69.代缴社会保险费: 反映财政为城乡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7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缺未包括在上连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陆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通投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维住房租金补贴等。
7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72.国内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73.国外债务付息:反峡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74.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75.国外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外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7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域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77.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 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通等)的支出。
78.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9.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0.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 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1.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2.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晚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架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面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3.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支出。
8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85.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86.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87.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8.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不含对企业补助)。
8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 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0.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91.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 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2.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3.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 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94.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95.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96.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支出。
97.土地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
98.安置补助: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
99.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00.拆迁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101.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02.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03.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104.无形资产购置:反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
105.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106.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7.资本金注人: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108.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109.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 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0.资本金注人:反映对企业注人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111.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反映设立或者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支出。
112.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113.利息补贴:反映对企业的利息补贴。
114.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115.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116.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7.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反映中央政府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118.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分类科目的其他支出。
119.赠与:反映对外国政府、国内外组织等提供的报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120.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121.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
122.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文化馆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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