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 | 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 发布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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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盘锦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场)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盘锦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自2014年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来,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从265天提高到318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74.9%、95.6%、94.2%和65.3%;水质类别稳中有升,自2018年统计核算以来,优良水体比例提升50%,水质综合指数改善31.9%;在辽宁省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对1990个点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采样监测分析,全市农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开展。实施退养还湿工程,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养殖设施并实现土地整平,新增自然岸线15.77公里,退出养殖业户598户,8.59万亩养殖滩涂恢复成湿地,打造了全国最大的“退养还湿”单体工程。实施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恢复退化湿地577公顷,恢复翅碱蓬湿地574公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开展生态环保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利用环保大讲堂、湿地大讲堂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及“中华环保世纪行”、环保知识“四进四送”等活动,为公众能够参与、自愿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方式。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等生活理念,深刻发掘稻作文化、河蟹文化、冰雪文化、民俗文化、辽河口文化等地域生态文化。
这十年,盘锦市相继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市”“2017美丽山水城市”“国际湿地城市”等称号,2019年,盘锦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2021年,盘锦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殊荣,成为辽宁省首个地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