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13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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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文物的调查、考古、发掘和勘探,承担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负责开展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馆藏三级以下文物、涉案文物的鉴定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文物研究、收藏、保护、阐释和展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五) 开展文物征集、鉴定、登记、编目、档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开展社会教育、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交流活动。

(七)开展文博产业工作。

(八)承担市文旅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为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本单位于2019年由原盘锦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盘锦市文物中心,又于2023年更名为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参公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人员保留参公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自定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资料室、考古队、保管部、研究部。

 

三、预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

 

 

 第二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92.3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192.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2.32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同上年比较,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55万元,减少4.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度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业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三、事业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3.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资产总额23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万元;非流动资产235.03万元,包含固定资产净值234.2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78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资产原值368.61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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