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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0

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二)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对外合作,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相关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及播出内容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鼓励文化艺术和文博事业领域专业人才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的意见,负责联系本系统优秀人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等。

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文化艺术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传媒管理科(科技科)竞技体育科群众体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宣传联络科文物非遗科(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51.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19.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232.1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31%。主要是收省十四运田径(场地)赛承办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上年利息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178.04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体育赛事活动专项经费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251.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7.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8万元;资本性支出122.30万元。

2.项目支出1504.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80%。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旅赛事活动、宣传推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8.04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开展省十四运田径(场地)赛承办赛事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上年利息结转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万元,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53万元,项目支出1272.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4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4.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46.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6.99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527.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经费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137.06万元,主要是北京朝阳站灯箱宣传广告费及宣传推介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当年宣传推介工作任务制定宣传工作。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75.1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群众文体旅活动、旅游抽样调查、非遗宣传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体旅活动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86.92万元,主要是市文体旅发展促进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及文体旅活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9.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资金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和文体旅活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3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核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3.5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17万元,主要是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社保系统核算在职职业年金缴纳金额。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4.88万元,主要是在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财政社保统一代编预算,未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申请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5万元,主要是在职、退休职工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财政社保统一代编预算,未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申请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72万元,主要是工伤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减少此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2.1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医疗保险基数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7万元,主要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大额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6.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大额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7.8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人员增加此项经费。

5.其他支出5.5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0.00万元,主要是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5.50万元,主要是其他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367.4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67.43万元,主要是用于体育群体竞技事业的赛事活动(参加省十四运比赛、青少年锦标赛、盘锦中国最北海岸线冰凌穿越挑战赛、召开社区运动会、2023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三大球进校园、2022群众健身赛事活动奖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申请的体育群体竞技事业的赛事活动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盘锦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公务车运行经费通过当年非税收入申请核销费用支出,不属于年初预算范围。较上年相比,按照同口径计算,同期部门财政拨款口径“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1.20%,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经费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100.00%,主要是无此类经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98.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20%,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1.49万元,降低14.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其中:办公费13.73万元、印刷费2.68万元、手续费0.07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3.14万元、维修维护费4万元、租赁费0.3万元、工会经费5.23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组织开展所属部门1家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68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687.88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详见附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对部门所属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5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9.4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详见附件《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3.部门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未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工作。
    4.财政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盘锦市财政局未对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反映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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