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1.《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25〕1号)
2.《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盘财预〔2021〕253号)
第二部分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二)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对外合作,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向好发展。
(五)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相关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及播出内容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鼓励文化艺术和文博事业领域专业人才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的意见,负责联系本系统优秀人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2.辽宁省盘锦市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3.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4.辽宁省盘锦市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盘锦市博物馆)
5.辽宁省盘锦市图书馆
6.辽宁省盘锦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7.辽宁省盘锦市文化馆
8.辽宁省盘锦市广播电视监测台
9.辽宁省盘锦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三部分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140.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0.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140.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917.83万元;
2.项目支出222.93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个,涉及资金222.93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79.50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及减少退休人员经费。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需列出所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2.5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48.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12.5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48.98%),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48.9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标准压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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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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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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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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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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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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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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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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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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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24.5 |
12.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9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9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个,涉及资金222.9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活动: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1.群众文化支出: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支出: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物保护支出: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5.体育场馆支出: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支出: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1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5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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