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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5 浏览次数:54

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市区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形、旅游市场领城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以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三)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演出、文物经营、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艺术经营及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五)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七)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检查,监督旅游服务质量,查处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负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负责市辖区旅游投诉受理。

(八)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九)负责指导盘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二)政策法规科(三)指导监督科(四)案件处理科(五)文化和电影执法科(六)旅游和文物执法科(七)出版和广电执法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41.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41.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6.3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执法单位机构改革,三区和旅游质检所上划35人的人员经费。

(二)支出总计641.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3.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8万元,资本性支出9.44万元。

2.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主要包括扫黄打非及网吧治理、地面卫星文物市场整治和办公楼维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7.2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执法单位机构改革,三区和旅游质检所上划35人的人员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XX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31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2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执法单位机构改革,三区和旅游质检所上划35人的人员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31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31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5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单位离退休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伤残抚恤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2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住房公积金3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单位机构改革,三区和旅游质检所上划35人的人员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比减少0.78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任何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3%。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团组。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9人、0.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文化场所检查调研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7%,主要是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团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7%。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比上年减少(增加)0.69万元,下降40%,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13万元、津贴补贴0.15万元、奖金89.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2.03万元、抚恤金3.78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7.73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0.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8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物业费0万元、差旅费0.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2.0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2.1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08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 资本性支出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9.44、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事业单位,根据机关运行经费的定义,本单位2021年度、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520平方米,价值32.5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520平方米,价值32.57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房屋已经上缴兴隆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资产未转出。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辆,价值1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83.58万元,自评得分92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18万元,自评平均得分100分。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部门(单位)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注重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职业教育和执法水平,强化办案质量,发展和壮大我市文化市场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项目全年预算数,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XXX”特定目标类项目自评综述:

3.部门评价情况。

单位组织了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部门评价,按照年初绩效目标逐项考核评分,受新冠疫情和机构改革影响,年初绩效目标部分无法完成。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理解不充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受到全国疫情影响,场馆维修、开放、检查等项目不能正常进行,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办案质量,发展和壮大我市文化市场,待疫情稳定后为提高国民文化带来良好环境。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122072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11100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383.58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383.58

年度主要任务

工作名称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

项目执行金额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完成情况

维护政治稳定,查办大案要案、加强日常监管,对网吧和报刊制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扫黄打非及网吧治理

2

2

1

8

8

我单位把扫黄打非和网吧治理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开展集中行动、组织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文化综合执法办案费

0

0

0

8

0

因疫情影响,此项工作没有完成目标

打击非法电台、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查处文物市场、艺术品市场等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卫星地面影视接收设施及文物、艺术品市场专项整治

1

1

1

8

8

此项工作圆满完成,达到预计的目标,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市场出现齐抓共管的局面

全年的工资和各种保险

人员类项目

558.431893

558.43

1

8

8

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保证单位人员工资和保险等待遇顺利完成,工作之余保证职工无后顾之忧。

维护日常正常工作运转所需经费

公用经费项目

61.28

61.28

1

8

8

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按计划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保证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年度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开展扫黄打非、网吧治理、文物整治,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因疫情影响,文化综合执法办案费这一指标未完成,其他项目指标均完成,完成年初预算计划。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重点工作办结率

=

100

%

100

1

4

4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公众对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1

4

4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95

%

100

1

4

4

 

 

 

 

 

 

群众对履职情况的满意度

>=

95

%

100

1

4

4

 

 

 

 

 

 

基础管理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4

4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1

5

5

 

 

 

 

 

 

管理效率

预算编制管理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100

%

100

1

1

0.8

 

 

 

 

 

 

预算监督管理

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

0.8

 

 

 

 

因疫情影响,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缩减,文化综合执法办案费未达标,使财政全年预算没达标

其他:不断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经营场所的发展,为保证文化市场良好经营环境献计献策

预算收支管理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

0.8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

0.8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1

1

0.8

 

 

 

 

 

 

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100

100

1

1

1

 

 

 

 

 

 

运行成本

成本控制成效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1

5

5

 

 

 

 

 

 

社会效应

政治效益

舆论导向正确

 

满意度高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7

6.6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公众满意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7

6.8

 

 

 

 

 

 

社会公众满意度

当地群众总体满意度

>=

95

%

100

1

7

6.6

 

 

 

 

 

 

可持续性

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绩效激励机制

 

长效机制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5

5

 

 

 

 

 

 

总评价得分

92

结果应用建议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具体建议内容

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对单位 转移的资产在资产系统中及时转出,做好相应的资产账面调整,保证财务账面、资产账面和实物相符

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结果应用建议_建议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建议消减低效、无效资金或结构调整

 

 

建议回收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建议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主管部门总体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升部门预算执行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财政部门总体意见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升部门预算执行率和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支出: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补助: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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